我们都知道财产险里有个保险种类叫做船舶险,看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保险主要是面向与船舶相关的行业,比如说水运等。那么,在购买了船舶险之后,如若不幸出险,要如何理赔呢?相关的理赔案例有吗?
本文重点:
一、船舶险要怎么理赔?
二、船舶险的理赔
一、船舶险要怎么理赔
船舶保险的理赔跟其他的财产险理赔是类似,也是在出现之后拨打投保公司的电话进行报案,向客服反馈遇险地点和遇险缘故,伤亡情况等信息之后,客服联系专员和专门的负责部分,如果有需要则开展海上救援活动,到现场查勘定损之后跟参保人确认损失,之后参保人准备相干的证明材料提交到保险公司处。保险公司核赔无误之后按照流程将赔付款打到参保人留下的银行账户上。船舶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品种,如果保险船舶受损后,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那么参保人要如何索赔呢?参保人可以向第三方发起索赔,如果第三方拒赔,参保人可以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求助,让保险公司提供一下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二、船舶险的理赔案例
那么,船舶险的理赔案例是怎样的呢?咱们在这说说"仁达思"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深圳华联粮油贸易公司(简称“华联公司”)在97年时向瑞士的一家公司买了一批散装的黄豆粕,之后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安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单,该保险单正面记载:运输工具为“仁达思”轮(M.V.“RAMDAS”);起运日期为1997年11月26日,自印度至中国蛇口。但是在运输图中,运输的货物确发生了变质,出险之后华安公司与华联公司协商补救方案,之后华联公司不满意赔偿方案,便提起了诉讼,双方对簿公堂之后,法院判决华安公司赔偿华联公司货物短量损失390,824元,货物损坏损失4,289,469.40元,商检费71,214元,转仓、翻堆费用64,132.18元,起诉承运人的诉讼费37,5577.5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及上述款项自1998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案的焦点主要是:一、如何理解保证条款,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证条款;二、本案海运货物保险单中“一切险”是否属列明风险;三、海运货物保险合同下被保险人协助保险人追偿的义务。这些问题常常在海运货物保险实践中引起争议,该案的审理明确了有关问题。
以上就是华联财产保险公司公司和华安公司的船舶险理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