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