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0635-2189100
承担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承担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湿湿的责任;承担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建议草案的责任。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正常上班(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530-5310885、5037866(传真)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资深20年保险专家